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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省标准执行购车、运营补贴!深圳继续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

发布时间:2023-11-29 17:45:06 
       11月27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深圳市促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通过6大项18条具体措施把握在汽车绿色化、数字化、无人化、平台化产业的重构机遇,推动深圳市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巩固、确立深圳市汽车产业优势。

 
       在氢能燃料电池汽车方面,《措施》提出,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燃料电池汽车按照广东省奖补政策予以购置补贴和车辆运营补贴支持;支持综合能源补给站(氢、油、电)、换电站及多功能智能杆建设,对符合建设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
 
       根据《深圳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深圳市将氢能产业定义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和做大做强绿色产业的重要突破口”。从深圳氢能产业政策精神看,深圳市并不急于快速推动本地区氢能市场规模的扩大,更多是在等待与布局,强调在标准与下一代氢能技术取得领先。
 
       《措施》中关于氢能燃料电池汽车的内容如下。
 
       三、提升汽车产业先进制造能级
  (七)加速创新成果应用落地。围绕新一代模块化高性能整车平台、车身一体轻量化、底盘一体化、线控底盘集成化、多能源动力系统集成、基于域控制器的新型电子电气架构以及能量管理为核心的智能控制等整车技术;先进电池材料、电池结构优化、固态电池、燃料电池等新一代电池技术;新型驱动电机、多合一电驱动总成、第三代功率半导体、轮毂电机等电机电控前瞻技术;车规级芯片、“车能路云”一体化应用、工业设计软件、通用大模型等智能化技术加速实现创新成果转化,按项目总投资的规定比例予以不超过1500万元资助。
 
       四、加大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力度
  (十)提升电动化及清洁化水平。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鼓励淘汰“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普通小汽车,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鼓励新能源汽车下乡,进一步优化汽车限购措施。巩固公交及出租领域全面电动化成果,延续执行网约车运输证管理政策。加快“电力充储放一张网”建设,支持通过换电、虚拟电厂、光储充一体化等多种创新模式助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对燃油动力更新置换为LNG动力的重型货运车辆(含港口内拖车),按规定给予购置补贴,对港区内使用LNG拖车按规定予以运营资助。探索开展纯电动短途运输、城建物流以及矿场等特定场景重型货车运营示范。对符合条件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按照广东省奖补政策予以购置补贴和车辆运营补贴支持。
  (十一)完善补能基础设施网络。鼓励企业开展智能有序充电、柔性充电、超级快充等新型充电模式和光储充一体站、新能源汽车和电网双向充放电(V2G)等融合新技术的示范应用。引导社区采用“统建统服”模式,实现充电基础设施有序接入。加大配电网络建设和支撑力度,强化超充设施专项规划与电网、市政设施及管网规划有效衔接。加快“电力充储放一张网”建设,推动与虚拟电厂双向联动,助力建设源网荷储友好互动的新型电力系统。支持综合能源补给站(氢、油、电)、换电站及多功能智能杆建设,对符合建设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制定出台加氢站管理办法,对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按照相关政策予以支持。

 
(信息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