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鼓励推广电制氢 健全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20-05-20 16:14:05
《征求意见稿》表示,将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初期,风电、光伏发电、核电保障性收购电量按“保量保价”方式进行收购,超出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的电量以“报量不报价”或“报量报价”方式参与市场,未核定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的地区,在电力系统不具备条件实现清洁能源全额消纳时段,可灵活调整“保量保价”电量规模;并将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推进绿证市场建设,做好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绿证制、电力现货市场机制的衔接。
《征求意见稿》提出,将推动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将探索建立清洁能源就地消纳模式。清洁能源富集地区,鼓励推广电采暖、电动汽车、港口岸电、电制氢等应用,采取多种措施提升电力消费需求,扩大本地消纳空间。
以下为原文
关于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一、构建以消纳为核心的清洁能源发展机制
二、加快形成有利于清洁能源消纳的电力市场机制
四、着力推动清洁能源消纳模式创新
五、构建清洁能源消纳闭环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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