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我国氢能行业政策追踪
发布时间:2022-09-07 17:32:02
8月份,我国各地方共出台氢能专项政策17项,省级8项、市级6项、县级3项;发展规划、行动计划、支持措施、管理办法分别为4、3、6、4项。其它涉氢政策约10项,主要集中在各地碳达峰碳中和、能源发展规划及节能政策方向。
一.地方持续出台氢能规划并完善专项配套政策
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陕西省、辽宁省、山西省、淄博市、北京市大兴区、郑州市、嘉兴市、安阳市、广州市南沙区、佛山市南海区、嘉兴市嘉善县共14个省市县出台了氢能产业专项支持政策。从级别上看,省级专项政策8项,市级专项政策6项,县级专项政策3项;从类型上看,发展规划、行动计划、支持措施、管理办法分别为4、3、6、3项。其中,广东继上海、北京后出台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推进细则,陕西、辽宁、山西、淄博出台氢能发展规划。
《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提出,到2025年末,电堆等八大零部件技术水平进入全国前五,推广1万辆燃料电池汽车,年供氢超过10万吨,建成加氢站200座,车用氢气终端售价降到30元/公斤以下。
除广东城市群外,北京城市群四年示范期各类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目标5300辆,其中首年推广目标为1162辆;上海城市群四年示范期各类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目标5000辆,其中首年推广目标为1000辆。
《陕西省“十四五”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形成若干个万吨级车用氢气工厂,建成投运加氢站100座左右,力争推广各型燃料电池汽车1万辆左右,全产业链规模达1,000亿元以上。
《辽宁省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燃料电池比功率大于4.0千瓦/升,成本低于2,000元/千瓦,电解水制氢耗能量低于4.5千瓦时/标方,燃料电池汽车、叉车、船舶、轨道交通车辆保有量别达到2,000辆、1,000辆、50艘、10辆以上,分布式发电系统、备用电源、热电联供系统装机容量达到100兆瓦,加氢站30座以上。
《山西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提出,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达到1万辆以上,可再生能源制氢量显著增长;到2030年,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达到5万辆,可再生能源制氢在交通、储能、工业等领域实现多元规模化应用;到2035年,可再生能源制氢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大幅提升,为山西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坚强支撑。
《淄博市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0年)》提出,到2022年、2025年、2030年,燃料电池发动机产能分别达到2,000台、4,000台、50,000台,燃料电池整车产能分别达到300辆、500辆、2,000辆,氢气产能(外供)分别达5万吨/年、6万吨/年、10万吨/年,累计建成加氢站5座、12座、20座,推广燃料电池汽车300辆、1,000辆、4,000辆。
截至目前,我国北京市、上海市、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等11省共出台12项省级氢能规划,鄂尔多斯市、张家口市、广州市、佛山市等43个市共出台46项市级氢能规划(其中,上海市、常熟市、东莞市均制定了加氢站布局专项规划),青岛市西海岸区、佛山市高明区、佛山市南海区共出台3项县区级氢能规划。
二.12省将氢能纳入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
8月,陕西省发布《陕西省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发布《实施意见》的省份共12个,除陕西外,还包括上海、重庆、广东、甘肃、宁夏、内蒙古、江西、河北、浙江、四川和吉林,以上省份均将氢能纳入了《实施意见》。海南省、吉林省发布《碳达峰实施方案》,此外,上海市、江西省、宁夏也发布了《碳达峰实施方案》。
8月,安徽省、吉林省、惠州市、肇庆市发布“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公开发布省级能源“十四五”规划的省份共18个,除安徽、吉林外,还包括湖北、浙江、江西、北京、上海、天津、山东、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广东、福建、广西、重庆和辽宁,以上省份均将氢能纳入其“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此外,8月份,上海、北京、河南、濮阳、合肥等省市在其它各类型政策文件中也提及氢能发展相关内容。
一.地方持续出台氢能规划并完善专项配套政策
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陕西省、辽宁省、山西省、淄博市、北京市大兴区、郑州市、嘉兴市、安阳市、广州市南沙区、佛山市南海区、嘉兴市嘉善县共14个省市县出台了氢能产业专项支持政策。从级别上看,省级专项政策8项,市级专项政策6项,县级专项政策3项;从类型上看,发展规划、行动计划、支持措施、管理办法分别为4、3、6、3项。其中,广东继上海、北京后出台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推进细则,陕西、辽宁、山西、淄博出台氢能发展规划。
《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提出,到2025年末,电堆等八大零部件技术水平进入全国前五,推广1万辆燃料电池汽车,年供氢超过10万吨,建成加氢站200座,车用氢气终端售价降到30元/公斤以下。
除广东城市群外,北京城市群四年示范期各类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目标5300辆,其中首年推广目标为1162辆;上海城市群四年示范期各类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目标5000辆,其中首年推广目标为1000辆。
《辽宁省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燃料电池比功率大于4.0千瓦/升,成本低于2,000元/千瓦,电解水制氢耗能量低于4.5千瓦时/标方,燃料电池汽车、叉车、船舶、轨道交通车辆保有量别达到2,000辆、1,000辆、50艘、10辆以上,分布式发电系统、备用电源、热电联供系统装机容量达到100兆瓦,加氢站30座以上。
《山西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提出,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达到1万辆以上,可再生能源制氢量显著增长;到2030年,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达到5万辆,可再生能源制氢在交通、储能、工业等领域实现多元规模化应用;到2035年,可再生能源制氢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大幅提升,为山西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坚强支撑。
《淄博市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0年)》提出,到2022年、2025年、2030年,燃料电池发动机产能分别达到2,000台、4,000台、50,000台,燃料电池整车产能分别达到300辆、500辆、2,000辆,氢气产能(外供)分别达5万吨/年、6万吨/年、10万吨/年,累计建成加氢站5座、12座、20座,推广燃料电池汽车300辆、1,000辆、4,000辆。
截至目前,我国北京市、上海市、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等11省共出台12项省级氢能规划,鄂尔多斯市、张家口市、广州市、佛山市等43个市共出台46项市级氢能规划(其中,上海市、常熟市、东莞市均制定了加氢站布局专项规划),青岛市西海岸区、佛山市高明区、佛山市南海区共出台3项县区级氢能规划。
8月,陕西省发布《陕西省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发布《实施意见》的省份共12个,除陕西外,还包括上海、重庆、广东、甘肃、宁夏、内蒙古、江西、河北、浙江、四川和吉林,以上省份均将氢能纳入了《实施意见》。海南省、吉林省发布《碳达峰实施方案》,此外,上海市、江西省、宁夏也发布了《碳达峰实施方案》。
(来源:氢能联盟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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